中国高校校报协会文件
关于评选2004年度好新闻的通知
各高校校报编辑部:
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本协会今年开展2004年度好新闻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项目
好新闻:2004年度(2004年1月1日一12月31日)在各高校校报上发表的消息、通讯、言论、版面(新闻版:一版或二版) (共四项)。
二、参评条件和参评办法
1.凡履行本会会员义务,按时交纳会费,均可参评。
2.参评篇数
每所高校每项一般可报1篇(件),共4篇(件)。一般情况下 ,每位作者文字稿限报1篇。(注:每所高校的参评品种可以调济,但总数不得突破4篇)。
3.参评的新闻作品必须是见报的作品,作品字数:消息类不超过1000字,通讯类不超过3000字,言论类不超过1500字。
三、评奖等级
本次评奖设立一、二等奖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 参评作品用A4纸复印(注意:必须用原报纸复印,如提交打印稿则不予评选),版面应交原报纸。
2.请将推荐的参评新闻作品一式12份,并分别注明参评种类:参评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,于2005年3月30日前寄至协会秘书处(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学研大厦A座715清华大学出版社 梁恩忠收,邮编:100084,电话:(010)62786843),信封左下角请注明“参评作品”字样。无特殊情况,一般不接收临时增补的参评作品。
3.每篇参评新闻作品需交纳30元评审费。
请各高校在寄出参评新闻作品的同时,将评审费通过邮局汇至: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学研大厦A座715清华大学出版社 梁恩忠收,邮编:100084。银行转账:开户行:北京市商业银行中关村支行;户名:中国高校校报协会;账号:01090302900120105181330)。
4.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评奖活动,并请互相转告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高校校报协会
2005年1月3日 |